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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控部分股权被冻结,母公司成被执行人

发布日期:2024-04-15 09:30:02 浏览次数:

近日,七嘴八舌说支付注意到,企查查显示,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金控”)新增2条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企业为全国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数额共计908万元人民币,执行法院是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该执行信息的案号为(2023)冀0102执恢1405号。
上述案号显示,现代金控的唯一股东全国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10万,立案日期2023年12月18日。此外,现代金控母公司同案号成被执行人! 资料显示,现代金控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1亿元,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牌照,彼时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是全国。 不过,在2016年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因相关分公司商户真实性审核存在严重问题,央行消减了其业务经营范围,吉林和青岛两个区域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经营权被取消,目前,现代金控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为除吉林省、青岛市以外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媒体报道黑猫投诉平台出现了多条控诉现代支付旗下刷卡机天价扣费以及押金不退的投诉帖。还有部分消费者反映现代支付恶意扣费、设置陷阱,通过非法手段扣除消费者账户中的资金、虚假宣传等。 去年底,现代金控曾公布最新“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POS机刷卡贷记卡费率范围为0.53%-3%,增值服务费为0-399元。 现代金控表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为目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避免同行业恶性竞争,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5月1日即将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68号) 》中第三十四条要求,支付机构应当依照有关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并公开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在业务办理途径的关键节点,清晰、完整标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限制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等,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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